女儿起诉父母讨要户口本用来结婚(图)
http://www.hjcf.net 2008-07-05 07:17:00 新京报 |
原被告在法庭上。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
本报讯 (记者王殿学)陈霞(化名)昨天上午来到房山法院窦店法庭,父亲满脸怒气冲她一摆手:“你没有父亲!” 陈霞今年20岁。她因没有户口本未办成结婚证,起诉父母讨要户口本。起诉前,她已在男朋友家居住3年。 陈霞当庭说与父母的关系不大可能和好,亲属和村委会都无法协调,她只能起诉。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,女儿拿民政局的证明换全家户口本。 女儿 自幼被冷淡并辍学 陈霞,房山区琉璃河镇祖村人。她在法庭里向法院“诉苦”。父母重男轻女,将她送给奶奶抚养,直到7岁,她才回到家里。父母对她非常冷淡,她没有新衣服穿,虽然上面还有个姐姐,但家务活都是她干。 陈霞说她读书到初二,父母逼迫她辍学打工。2005年,她打工时认识了邻村王天(化名),二人很快坠入爱河,但父母嫌王天家没车没房,强烈反对。2005年11月,陈霞从家里的户口本上撕下自己的那一页。12月,她下班后再未回家,直接住到了王天的家里。 陈霞说,她撕下户口页,就是想结婚时能够登记。但她和王天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,被告知必须得有全家的户口本,特别是户口本的首页。当她去年春节和王天回到自己家,希望父母能够让她结婚。但没有结果。 陈霞说,父母并不是不给户口本,而有一个理由:她必须归还18年的抚养费,每年3000元。 父方 工作繁忙故奶奶带孙女 陈霞的父亲在法庭里一直气鼓鼓地喘气。陈霞的叔叔说,当时陈霞的父母要维持生计,必须天天工作,加上奶奶身体当时还好,就暂时由奶奶监护陈霞。 “辍学是她自愿。哪个父母不希望子女读书?”她的叔叔对法官说。16岁的女孩怎么能谈恋爱,还住在男方家里。 陈霞的叔叔表示,陈霞的婚姻自由权没有被干涉,法律只规定办结婚证需户口证明和身份证,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持有全家户口本。 陈霞的叔叔说并没有这回事,这个谣言使陈霞父母承受着舆论压力。 “我不能白养她!”陈霞的父亲突然插话。 ■ 审理结果 持民政局证明换户口本 由于陈霞与父亲都愿意调解,在法官的主持下,他们达成协议,女儿拿民政局的证明换全家的户口本。 具体方案是,陈霞在10天之内从民政局开出办结婚证需要全家户口本的证明,展示给父母后,父母将全家户口本给她,让她办结婚证。 昨天下午,记者致电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一名女工作人员解释,结婚不但需要本人户口页,还需要户口本首页,而像陈霞这种情况,她还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,持户口证明也可办结婚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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